本公司新埔厂发生火灾说明

符合条款:第 26 款
事实发生日:110/04/14
说明
1.事实发生日:110/04/14
2.发生缘由:本公司新埔厂于110年4月14日凌晨,于一楼前段生产区,发生火警,初步了解疑似生产过程静电导致起火,正式起火原因,仍待火灾鉴识调查报告厘清。
3.处理过程:值班主管立即通报消防队灭火,并同时进行人员疏散,火势于4月14日凌晨3:45完全控制,并无人员伤亡。
4.预计可能损失:评估中
5.可能获得保险理赔之金额:本公司有足额保险(包括财产险及营业中断险),实际可能损失待估算
6.改善情形及未来因应措施:待整体情况了解后,进行具体改善及防范措施
7.其他应叙明事项:
(1)本次火灾造成厂区受损,实际影响幅度尚须评估。
(2)短暂可能损失产能,可透过关联企业调节纾解,尚不致对财务业务有重大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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