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部稽核
聯茂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,直接隸屬董事會;職責在於調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建立與執行之有效性、營運之效果和效率、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,適時發現存在或潛在缺失,提供改善建議,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。
稽核方式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,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,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,以適時發現內控可能缺失,提供改善建議,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達成既定目標,並出具稽核報告,除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外,每月或必要時向董事長、獨立董事報告。
內部稽核督促各單位每年執行內控自行評估,建立自我監督機制,並覆核各單位的自行評估結果,以作為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主要依據。
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稽核人員共計2人。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依法經審計委員會同意,並提董事會決議;稽核人員之任免、考核、薪酬依據本公司之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規定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。